新国学网:检方对女律师林小青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此_西宁市-最高人民检察院-青海省-
发布日期:2019-08-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8月22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8月22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小青作出不起诉决定。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截图2019年1月31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向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就林小青涉嫌参与被告人魏世伟、宋望舟等人“套路贷”犯罪一案提起公诉。4月9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林小青为律师,引发媒体关注。上级检察机关对此高度重视,派员阅卷审查,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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