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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湖南检察机关对夏顺安等11人涉黑案依_益阳市-最高人民检察院-被告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7月5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7月4日,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夏顺安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湖南省益阳市检察院依法向益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夏顺安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洞庭湖区违法修建矮



湖南检察机关对夏顺安等11人涉黑案依法提起公诉

中新网7月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7月4日,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夏顺安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湖南省益阳市检察院依法向益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夏顺安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洞庭湖区违法修建矮围,打造“私人湖泊”,严重破坏洞庭湖的生态环境和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加强对下塞湖区域的非法控制,组建“巡湖队”,采取威胁恐吓、强占渔船等方式欺压百姓,称霸一方;通过非法采矿、非法捕捞、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骗取贷款等手段实施有组织违法犯罪,攫取巨额非法利益,并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充当其“保护伞”,为其提供非法保护,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矿罪、骗取贷款罪、诈骗罪、行贿罪追究相关被告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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