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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浙江全面实行首次申领身份证“全省通办_户口簿-首次-申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18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作者:朱延静  
核心提示:中新网杭州7月16日电(郭其钰)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16日召开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全面实行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全省通办,即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浙江户籍居民,可在该省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含户证办理中心、办证中心等)申请领取身份证。据了解,过去首次申领身份证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领,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还需要监护人陪同,长期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生活的人员较为不便。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



浙江全面实行首次申领身份证“全省通办”将推广至长三角

中新网杭州7月16日电 (郭其钰)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16日召开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全面实行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全省通办,即未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浙江户籍居民,可在该省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含户证办理中心、办证中心等)申请领取身份证。

据了解,过去首次申领身份证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领,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还需要监护人陪同,长期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生活的人员较为不便。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人口服务管理处处长陆敏敏介绍,浙江实行首次申领身份证“全省通办”后,已满16周岁凭本人居民户口簿申领。未满16周岁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凭居民户口簿代为申领。其中居民户口簿无法体现监护关系的,可通过系统查询和政务信息共享查明,不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目前浙江每年身份证首次申领人数达50余万,他们都将享受到这一便利。”陆敏敏表示,公安机关正将该政策从浙江推广到长三角区域,预计今年年底可实现,届时将便利数百万群众。

此外,目前浙江、安徽两省已试点启动新生儿落户“跨省通办”,试点地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安户籍窗口全面推行新生儿落户业务“跨省通办”,实现无差别受理。有需求的两地群众在试点范围内任意公安窗口,只需填写业务申请表,并提供拟落户地户口簿、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即可完成业务办理。

今年5月19日,居住在浙江绍兴的安徽人贾女士,不回老家就领取到了孩子的户口簿,这是长三角区域颁发的第一本新生儿落户“跨省通办”户口簿。

据介绍,预计到今年年底,新生儿落户将实现长三角区域通办,长三角区域内的“流动父母”无需回原籍,在居住地即可为新生儿就近申报出生登记。(完) 【编辑:朱延静】
转载自中国新闻网(cns2012)(cns2012)
综合(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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