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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山西处理违规医药机构1185家追回医_违约金-追回-医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太原6月22日电(范丽芳)通过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利用已死亡参保人员虚报门诊补偿费套取医保基金……22日,记者从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在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中,该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670家,处理违规医药机构1185家(其中移交司法机关3家),累计追回医保基金1234.28万元。此次专项治理中,晋中、大同、太原、临汾市医保局对查处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通报。2019年6月20日,晋中市医保局通报6家违法违规



山西处理违规医药机构1185家追回医保基金上千万元

中新网太原6月22日电 (范丽芳)通过串换药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利用已死亡参保人员虚报门诊补偿费套取医保基金……22日,记者从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在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中,该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670家,处理违规医药机构1185家(其中移交司法机关3家),累计追回医保基金1234.28万元。

此次专项治理中,晋中、大同、太原、临汾市医保局对查处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通报。

2019年6月20日,晋中市医保局通报6家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晋中市天诚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左权县后窑峪口店采取串换药品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24.4元。医保部门暂停其医保服务3个月,追回医保基金2624.4元,并处违约金13122元。

晋中友谊医院在2019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采取病历书写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方式套取医保基金2007元。医保部门约谈并追回医保基金2007元,并处违约金7718元。

太谷县大众药店在2019年4月至2019年5月期间,采取串换药品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620.6元。医保部门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9620.6元,并处违约金48103元。

祁县西六支乡南庄卫生所在2019年1月,采取利用已死亡参保人员虚报门诊补偿费用的方式套取医保基金71.04元,医保部门对其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追回医保基金71.04元,并处违约金355.2元,暂停医保服务。

介休二轻职工医院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采取无医嘱检查、无医嘱治疗、无医嘱用药、药品超量、不合理用药、辅助治疗过度、超药占比等方式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9万元。医保部门对该院分管副院长、医保科科长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改正,追回医保基金1.29万元,并处违约金4.45万元。

昔阳县大众医院在2019年3至5月期间采取不合理检查、超范围用药等方式违规违约使用医保基金390元,医保部门责令其期限整改,追回医保基金390元,并处违约金1950元。

2019年6月6日,大同市医保局通报3家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新建北路大齿社区卫生服务站在2019年2月上传医疗费用存在“串换药品”违规行为,共发现违规费用15060.3元。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5060.3元,中止其服务协议、暂停医保网络整改三个月。

大同市大庆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在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存在“医疗费用属虚传、虚报费用,虚构医疗服务等情况”,涉嫌欺诈套取医保基金行为,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270631.58元,暂停拨付医保费用242万元,终止与其签订的《大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三年内不予受理其医保定点单位的申请。2019年5月22日已将有关线索移交大同市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相关线索进一步侦办中。

恒信大药房新华街店存在“违规摆放日用品、食品”“串换药品”违规行为,医保部门追回违规费用7274.9元,中止其服务协议、暂停医保网络整改三个月。

2019年6月20日,太原市医保局通报28家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实地查处太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等定点医药机构5所,追回医保基金34.92万元。实地查处太原惠氏大药房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定点零售药店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家,其中暂时终止协议18家,暂停医保服务2家,扣除日常监督考核分3家。

2019年6月20日,临汾市医保局通报5家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洪洞县人民医院存在资质不全、违规收治病人等情况。医保部门扣除其违规金额42.69万元。

洪洞县中医院存在超限用药、不合理计费等情况。医保部门扣除其违规金额4.76万元,处违约金14.29万元,共追回19.05万元。

临汾泽华外科医院存在违规录入费用等情况。医保部门扣除其违规金3.65万元,处违约金7.3万元,共追回10.95万元。

吉县医疗集团存在挂床住院、血液灌流、血液光量子白体血回输治疗、抗生素用量多计、血压重复收费等情况。医保部门扣除其违规金7.47万元,处违约金14.94万元,共追回22.42万元。

汾西县人民医院存在病历不规范、住院患者药占比偏高、无信息管理系统、特殊检查项目主要诊断阳性率偏低等情况,医保部门扣除其违规金5.3万元。

此外,2019年二季度,山西省医保中心协助审计署太原特派办核查山西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使用已死亡人员医保为他人办理住院治疗”的问题:经核查,山西省中医学院第三中医院“使用已死亡人员医保为他人办理住院治疗”的情况属实。省医保中心对住院期间医保基金支付的3234.65元予以追回,并扣除5倍违约金16173.25元,合计19407.9元,责令其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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