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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北京为生态涵养区立法破坏生态将按修复_涵养-北京-生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16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作者:朱延静  
核心提示:中新社北京4月16日电(陈杭)为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北京推进生态涵养区立法,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造成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的违法行为,处以生态修复成本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1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下称《条例》)。《条例》共6章55条,分为总则、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自今年6月5日起施行,旨在保障首都生态安全,促进区域协



北京为生态涵养区立法破坏生态将按修复成本处罚

中新社北京4月16日电 (陈杭)为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se】发展,北京推进生态涵养区立法,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造成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的违法行为,处以生态修复成本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1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se】发展条例》(下称《条例》)。

《条例》共6章55条,分为总则、生态保护、绿【se】发展、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自今年6月5日起施行,旨在保障首都生态安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杨武林表示,生态涵养区包括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五个区全域,以及房山和昌平两个区的山区,面积约为1.11万平方公里,占北京市的68%。

条例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仅允许开展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为合理规定生态保护红线罚则,达到以罚款促保护的目的,条例规定,开展国家禁止的人为活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经评估该行为已对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造成损害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处以生态修复成本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将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se】发展的情况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杨武林表示,将持续跟踪监督检查,推动有关方面不断完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一点一滴地解决问题,建设好保护好北京民众的大氧吧、后花园。(完) 【编辑:朱延静】
转载自中国新闻网(cns2012)(cns2012)
综合(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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