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元网总制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事万象 » 国内时事 » 正文

新国学网:民政部对中国萧军研究会作出警告并处没_民政部-研究会-管理费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核心提示:中新网5月14日电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对中国萧军研究会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和违规向分支机构收取管理费用的行为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的行政处罚。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傅珊摄图片来源:视觉中国经查,中国萧军研究会存在下列违法行为:1.违规设立“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大数据专业委员会”,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2.向分支机构“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大数据专业委员会”收取管理费用5万元,违反了《关于规范社



民政部对中国萧军研究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

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对中国萧军研究会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和违规向分支机构收取管理费用的行为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傅珊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傅珊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经查,中国萧军研究会存在下列违法行为:1.违规设立“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大数据专业委员会”,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2.向分支机构“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大数据专业委员会”收取管理费用5万元,违反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第八条“社会团体不得向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萧军研究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该会撤销“中国萧军研究会国家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该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关注新国学网微信公众号:

新国学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