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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中国最高法:探索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_商事-北京-港澳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26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作者:王诗尧  
核心提示:中新社北京3月26日电(记者邢翀)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淑梅26日在北京表示,针对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将探索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鼓励外籍调解员和港澳台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当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中国最高法:探索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中新社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 邢翀)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淑梅26日在北京表示,针对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将探索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鼓励外籍调解员和港澳台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

当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北京市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回答相关问题。

王淑梅说,北京是中国的国际交往中心,加强“两区”建设,形成对外开放新高地,更加需要加强涉外法治工作,这对人民法院的涉外审判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比如在提升涉外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上,她提出,应结合北京“两区”建设需求,优化调整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范围,完善案件归口集中办理机制,建设专业化审判团队,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更好地服务保障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在进一步完善涉外商事审判机制方面,王淑梅特别强调,探索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鼓励外籍调解员和港澳台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发挥他们熟悉其当地法律、习俗、交易习惯等优势,妥善化解纠纷。”

随着北京“两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和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的实施,各类国际商事主体的纠纷解决需求将会随之增长。对此王淑梅表示,北京法院要加强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建设,探索引入国内外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学习借鉴国际一流纠纷解决规则和纠纷解决机构管理经验,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支持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业务机构,就国际商事、投资等领域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业务,支持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落地运营。

另外她还提及,北京法院要充分发挥北京国际法学术研究资源集中的优势和涉外民商事案件类型丰富的特点,加强国际法理论和实务研究,推动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衔接;加大贸易、投资、金融、税务、信息数据等领域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力度。(完) 【编辑:王诗尧】
转载自中国新闻网(cns2012)(cns2012)
综合(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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