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元网总制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事万象 » 国内时事 » 正文

新国学网:家庭教育法草案: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_离异-家庭教育-父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20  来源:新华视点  作者:李玉素  
核心提示: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但被人民法院裁判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或者被中止探望的除外。(记者胡浩)【编辑:李玉素】



家庭教育法草案: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但被人民法院裁判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或者被中止探望的除外。(记者胡浩)

【编辑:李玉素】
转载自新华视点(cns2012)
综合(李玉素)






关注新国学网微信公众号:

新国学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