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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瞭望》刊发文章:长江十年禁渔面临三_禁渔-捕捞-长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6  来源:新华网  作者:田博群  
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即将于1月18日出版的2021年第3期《瞭望》新闻周刊刊发了文章《长江十年禁渔面临三道坎》。摘要如下: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正式开启“一江两湖七河”10年禁捕周期。2020年以来,通过动真碰硬、强力推进,长江禁渔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涉及禁渔的14省市,成规模的非法捕捞行为基本绝迹,11.1万艘渔船、23.1万渔民退捕上岸,长江实现“人退鱼进”历史性巨变。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湖



《瞭望》刊发文章:长江十年禁渔面临三道坎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即将于1月18日出版的2021年第3期《瞭望》新闻周刊刊发了文章《长江十年禁渔面临三道坎》。摘要如下: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正式开启“一江两湖七河”10年禁捕周期。2020年以来,通过动真碰硬、强力推进,长江禁渔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涉及禁渔的14省市,成规模的非法捕捞行为基本绝迹,11.1万艘渔船、23.1万渔民退捕上岸,长江实现“人退鱼进”历史性巨变。

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湖北、重庆、安徽等地调研发现,长江十年禁渔开局良好,但要进一步取得成效必须迈过三道坎。

其一,沿江地区还有不少涉渔“三无”船舶。记者了解到,截至2020年10月,湖北、湖南等省份的“三无”船舶均在2万艘以上;贵州省长江流域共有15000多艘农村自用船,大多是库区农民用于生产生活的船只。

多位沿江基层干部表示,“三无”船有的是交通船,有的是农用船,到底归哪个部门管不明确,目前对“三无”船舶没收处置等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不完善。“这是个烫手山芋,大家都能管,最后都不管,给禁渔工作留下隐患。”

其二,仍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偷捕。记者采访了解到,盘踞在长江干流重庆江津至巴南段,以陈某为首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使用电鱼机、三层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给鱼贩和多家餐馆。经查,犯罪团伙2个月非法捕捞近20次,捕获渔获物1000余公斤,非法获利20余万元。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分局成功摧毁了这一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20年6月底至12月中旬,沿江执法机构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160起,查获涉案人员7999人。

其三,部分年龄偏大的渔民面临就业难。“退捕还鱼”的关键在渔民,难度也在渔民。逐水草而居,在江河湖泊捕鱼是长江渔民赖以生存的谋生手段。如今告别“水上漂”生活,退回到岸上重新出发,这是一次生产生活方式的革命性巨变。

为了让渔民“退得出、稳得住、有出路”,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对渔民安置保障问题十分重视:截至2020年12月4日,中央、地方各级财政已安排206.63亿元,实际支出148.53亿元;截至2020年12月11日,各地累计落实社会保障21.8万人,帮助16.5万人实现转产就业。

退捕渔民以灵活就业、务农为主。截至2020年10月中旬,湖北省退捕渔民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占52.95%,务农的占23%,在企业或单位就业的占17.54%。记者走访发现,长江退捕渔民普遍年龄较大、学历低、就业技能单一,特别是五六十岁的渔民存在就业稳定性差、就业和生活水平偏低的现实困难,面临就业渠道少、收入低等问题。

“上岸后大多零零散散打点零工,赚不了多少钱,目前来看,收入只够过过日子。”湖北省洪湖市螺山镇渔民周良说。

中科院院士、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曹文宣指出,渔民转产转业是一项牵扯面广、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要从实际出发,合理选择安置方式,多渠道支持渔民转产转业。

重庆市万州区人社局干部任晓君说,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必须做实做细,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施策,以县乡甚至村为单位,采取直接补贴、保障房建设、订单式培训、纳入社会保障等不同形式的政策组合拳。可比照失地农民,让渔民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补贴。

为进一步做好长江禁渔工作,多位基层干部还建议,继续保持禁捕高压态势,加强渔政、公安、海警、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形成共管江段、共管水域、跨市跨省水域等联合巡查执法机制,铁腕打击非法捕捞。(采写记者:王贤、韩振、董雪) 【编辑:田博群】
转载自新华网(cns2012)
综合(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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