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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山东2021年实现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公_山东-宜城-流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作者:朱延静  
核心提示:中新网济南1月8日电(孙宏瑗)针对山东作为制造业大省产业门类齐全,但高层次技能人才普遍较为缺乏的实际,该省提出,2021年,全面实现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公务员招录、企业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除外)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推动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关兆泉1月8日在该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解读该省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



山东2021年实现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公务员招录等方面享相应待遇

中新网济南1月8日电 (孙宏瑗)针对山东作为制造业大省产业门类齐全,但高层次技能人才普遍较为缺乏的实际,该省提出,2021年,全面实现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公务员招录、企业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除外)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推动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关兆泉1月8日在该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解读该省制定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时,提出上述措施。

《实施意见》还指出,在劳动力要素方面,山东将着力畅通劳动力流动渠道,重点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破除妨碍各类人力资源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政策障碍,提出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

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刘伟当日在发布会上介绍称,该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改变过去农村人口单一的“乡—城”单向流动模式,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探索实施城乡双向流动制度。

为解除进城人员的后顾之忧,山东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回原籍或创业就业地落户;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自愿将户口迁回农村。(完) 【编辑:朱延静】
转载自中国新闻网(cns2012)(cns2012)
综合(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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