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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妻子擅自终止妊娠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_民法典-妊娠-最高人民法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30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作者:梁静  
核心提示:中新网客户端12月30日电(彭宁铃郎朗)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其中明确,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编辑:梁静】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司法解释明确

中新网客户端12月30日电(彭宁铃 郎朗) 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其中明确,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编辑:梁静】
转载自中国新闻网(cns2012)(cns2012)
综合(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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