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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学网:养老机构实行备案管理侵害老年人人身财_依法追究-老年人-养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1  来源:央视网  作者:房家梁  
核心提示:央视网消息: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从今天(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自2013年《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次全面修订。针对2018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规定,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最大的一个变化是对养老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并对备案管理的具体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办法》首次明确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开办养老机构应当到市场监管等有关部



养老机构实行备案管理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依法追究责任

央视网消息: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从今天(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自2013年《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次全面修订。

针对2018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规定,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最大的一个变化是对养老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并对备案管理的具体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首次明确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开办养老机构应当到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新开办的养老机构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要向民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备案申请书应当包括养老机构基本情况、服务场所权属、养老床位数量等内容。

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养老床位数量等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备案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 依法追究责任

《办法》规定,养老机构存在未与老年人签订服务协议、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或者有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的,将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房家梁】
转载自央视网(cns2012)
综合(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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