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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生战

  凡与敌战,若地利已得,士卒已阵,法令已行,奇兵已设,要当割弃性命而战,则胜。若为将临阵畏怯,欲要生,反为所shaa。法曰:“幸生则死。”① 
  春秋时,楚子伐郑,晋师救之,与战于敖、鄗②之间。晋赵婴齐③使其徒先具舟于河,欲败而先济,故将士懈,卒不可胜。④ 
  【注释】 
  ①幸生则死:语出《吴子·治兵第三》。 
  ②敖、鄗:马本及各本皆于“敖、鄗”后有“若高”二字,显系衍文,故据史删。 
  ③赵婴齐:晋军中军大夫。 
  ④本篇史例出自《左传·宣公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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